上月月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放宽了经营主体、开放处方药网售、承认第三方平台合法、允许第三方配送……诸多利好赫然在列,业界惊呼,医药电商的春天到了!
原北京金象大药房董事长徐军认为:“‘办法’是国家出台的最好的、最有特色的一个文件,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改革开放的精神。”
开心人大药房董事长梁永强更是直呼:“国家药监局终于从不顾实际、只怕自己担责任的监管模式,转化为服务民众、支持市场化的管理模式,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是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的,对分流医院处方、降低药价、促进医改有重要作用,广大网民从此可以不被安排用药,这是药店行业的福音,是抢占医院80%市场份额的突破口,值得支持。”
近期,不少企业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异议,主要的不同意见有两个:一是互联网不适合开放处方药;二是单体药店不适合申请网上售药资质。
作为关注和推动医药电商行业这么多年的一个记者,我想说的核心观点有两个。
一,新医改没药店的份,互联网也不要,药店以后靠啥发展?
我记得以前每年的行业峰会都会请专家解读新医改,说实话,听得大家快吐了,新医改真心没给行业带来任何啥利好,造出了一个社区医院这个怪物,专门跟药店抢顾客。在卫生口,药店基本上是被无视的。中国药店的近几年发展缓慢跟这个有很大的关系。
可以说,药店在新医改推进过程中几乎未得到任何福祉,加之各类成本上涨加快,这个行业已经不是弱增长那么“乐观”了,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境地了!成本一直上涨,销售没有增长,未来在哪?不是缺钱不能发展,而是怎么发展的问题。这几年大家一直谈转型,可是谁给出了答案?
互联网行业流行风口一说,风口就是让猪也能飞,意味着巨大的红利。在外部环境诸多不利的形势下,中国医药零售业必须找到自己的“风口”!这个风口无疑就是近在眼前的互联网。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中国新经济正在崛起,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电商第一大国。在互联网领域,中国跟美国比是不差的,无论是在技术方面,还是消费者对互联网的应用程度。
根据中国药店医药电商研究中心的数据监测显示,2013年中国医药B2C交易规模已经达到42.6亿元,互联网的力量正在药店圈内显现。中国药店必须拥抱互联网,拥抱新经济,提升行业的动力与活力,借助互联网扩张行业市场份额,降低药价,方便老百姓用药。
二,单体店存在即合理,要保证市场公平!
征求意见稿放宽了经营主体门槛,单体药店也可触网,这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认为单体药店不规范,会造成用药安全风险。
首先看看中国药店有多大比例是单体药店。截止到2013年11月,我国的药店总数为433873家,其中单体店数量为273809家,数量占比是63.11%,剩下34.89%是连锁药店。我国的连锁药店企业数量为3376家,分店数量总和为160064家。单体店多分布在连锁药店覆盖不到的城乡地区,弥补了连锁药店覆盖深度的不足。存在即合理!
中国整个零售业,集中度都不高,连锁企业的发展程度难以达到欧美同行的水平,这也说明了中国连锁企业效率的低下,并未对单体店形成摧枯拉朽的竞争优势。从2006年到2013年连锁药店和单体店的占比就可见一斑,连锁药店的门店数量占比基本上变化不大,说明药店连锁的经营模式并未取得突破性的发展。
由于连锁药店经营效率不高,并未在价格及服务上形成绝对性的优势,这也是单体药店能够生存的重要原因。
不是单体药店不容易监管,而是连锁药店监管起来简单,毕竟连锁药店在GSP管理上有集中管理的优势,为监管部门省了不少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监管办法,该备案的备案,我认为这没啥好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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