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中国医药行业24家协(学)会共同举办的第五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隆重召开。以下是全国人大代表、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
第一,自己的药品购销合同中将二次议价合法化的,这是一个趋向。首先,二次议价违反了招标法和合同法,不能够推行。第二,背离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第三,不利于集中采购这样一个推行了几年工作的巩固。第四,不利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用药安全。第五,不利于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这个问题必须全行业联合起来坚决予以制止,否则的话全行业正常的秩序都被打乱。
第二,前一段时间四部委发了关于药品生产管理新规范以后的政策。这个政策大部分是非常好的,对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非常有利。但是其中有一条,好是第六条,关于基本药物招标中,其中讲到:只要有一家企业通过了新版GNP,其他企业就没有资格再进入商务标。 我觉得这个东西是不合法的。因为国家药监局推行新版GNP标准,国家药监局法律范围规定,在2013年12月31号之前生产的无菌制剂都是合法可以流通的产品。你通过这样一条规定来限制他流通,都是不合法的,肯定是不能这样做的。其他制剂在2015年12月31号以前同样是可以,只要生产出来哪怕还没有卖出来,他也是可以合法流通的。你也不能排除性的把他推出市场竞争的范围。应该修改,可以给通过GNP的企业加分,我们鼓励早点通过。但是不能因为人家合法生产你就把人家排除市场之外。这是一条小问题,可能是因为写的人没有顾及到这个问题,但是还有那么多的企业。所以不是十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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