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中国医药行业24家协(学)会共同举办的第五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隆重召开。以下是全国人大代表、石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东晨在座谈会上的发言。
今天我重点发言,感觉有一个问题需要同行们引起重视。最近在网上炒二次议价的事,我首先持反对的态度。
招标是根据招标法举行的一个活动,招标的信息是公开的,落的结果是公正的。招标是合法的,这个行为合法,结果也是合法。中标方要守法,招标方更应该守法。如果在招标完了再实行二次议价,本身是规范招标法的,不要结果定下来,推翻原来结果,二次议价、三次议价。这是严重的不诚信的行为。我觉得我们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来说,不能支持这样的行为。一违法,二违反诚信的原则。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议价呢?你不招标,医院和企业一次议价,二次议价、八次议价都可以,结果都得认。但是在议价中企业让了一百、让了一千,放到这儿了,你就得遵守这个两方的约定。社会的诚信我们最终还得回归到社会的公正性和社会的诚信方面。我们大家应该联合起来坚决抵制这种行为。
我们不能主张让医院利用这种垄断权利来二次议价,那没有原则、没有准了,加大了垄断的危害性。对企业的坑害是非常严重的。要么你别进医院。要么就吃哑巴亏。你要占了医院这个市场,你就给医院让多少利。企业面临的就是两难的选择,要么退出,要么让利。这样的危害不仅损害的是工业企业,更重要的是损害着消费者的利益。
二次议价的钱有的是在价格中体现,他按价格给你开。有的直接在你的合同上让点、暗扣。暗扣这个钱到底是以什么方式支付,有的是货款支付,有的是拿别的钱来支付,实际上养了腐败,养了垄断方。老百姓没有办法。
这样结果就是企业亏损了,生产这个药不赚钱,企业退出。这个药品因为价格太低,企业的亏损,所以只好退出,使很多好的药品慢慢在市场上面消失。最终老百姓廉价的药买不到,只能买高价的。因为医院里这个制度保护的是高价药。大家能在一个规则下蒙赚钱,我才卖给你,企业亏损亏不起,贵药永远站在最上面,廉价药永远拿不到,如果推行二次议价,这绝对是误国害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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