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收治多起车祸伤者,其中一些是“药驾”惹的祸。专家提醒,“药驾”危险堪比“酒驾”,自驾出行的市民一定要注意。
前日,36岁的陈先生(化名)带家人自驾游,返程前一天不慎感冒,返程当天吃了感冒药后开车出发,一路上昏昏欲睡,出高速时操作失误追尾前车。随后,受伤的陈先生和家人被急救车送到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幸运的是,经检查陈先生和家人伤得不是很重。
急诊科主任艾芬告诉记者,近期接诊的许多车祸伤患者都和陈先生情况一样,因服药后开车没有精神,从而引发车祸。“喝酒不开车”众所周知,然而“药驾”的危害许多人却并未意识到。
武汉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邓艾平介绍,所谓“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世界卫生组织列出了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其中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服药后极易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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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服用抗抑郁药物和镇静剂后驾车造成的事故率高达97%,那么“药驾”的危害还有哪些?我们又该如何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