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以及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并称四个分开。医药分开提出已经10余年,但遗憾的是本轮医改未竟然是‘定义缺失、路径不明’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医药合伙人王宏志在12月2日举行的“医改纵深推进发展中的工商对话暨医药经理人俱乐部成立大会”上这样说道。
北京医药分开诊疗费药费平移
北京市进行医药分开最大的特点是增加医事服务费、降低药费,并将药品加成费用与医事服务费合理平移,最终达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成效。
王宏志介绍,在总量控制的情况下,北京将挂号费、诊疗费、药品收益结构调整为医事服务费,并将其分为四个档次2→42、20→60、40→80、60→100。以药品为计量单位的定比收益,改成了以就诊人数为计量单位定额收益。
“原来的医疗服务收费是偏低的。”王宏志说,他曾有这样一个经历,“在陪护病人的过程去理了一个发,北京王府井附近有一个理发厅男士60块钱,我回去医院挂号费五块钱,大家都知道的,小抢救20块钱,中抢救40块钱,大抢救60块钱,物价局定的。跟男士理发价值是一样的。”
王宏志认为,这种收费标准的改变是有积极意义的。
“这样的改革带来什么好处呢?医院过度用药动机没有了。但另一个问题就是,医院增加就诊人数动机增加了,如果医生想让患者多来几次是很容易的。”王宏志如是说。
另外,由于药品采购方案尚没有出台,药品价格虚高对于医生的过度用药的激励仍然存在。
医药分开应当切断对医生的激励
医药分开实际包含三个概念,即医药分业、医药分家、医药分开。
医药分业是指专业分开。医师和药剂师处方权分离,突出药剂师的独立性和参与程度,同一个通用名情况下可以换品牌,医生处方用药不合理,药师有权否决或改变处方,以提高用药合理性;
医药分家则是指医疗服务与药事服务的提供主体分离,即医院只保留住院药房,而将门诊药房剥离,即所谓的机构剥离;
医药分开是指经济利益上的分开,目的主要是切断经济利益的联系,避免由于经济利益而过度用药。
然而到底医药分开应该是什么样概念呢?王宏志认为,医药分开应该是切断过度用药对于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核心是切断对医生的激励。
事实上,药品在医院有采购、处方和销售行为,所谓的医疗行为就是处方行为、购销行为是采购和销售环节,如果采购和购销环节影响了医疗行为,就是产生了一种过度的激励。
王宏志认为,按照北京的这个做法,医院表面上没有了收入,但医生还有激励,这里面需要明确几个问题。“医药分开应当主要切断激励,有收入不一定有激励,没收入不一定没激励。”他指出,应当鼓励医生用数量更少的药,用价格更低的药。所谓医药分开主要是主体上的分开,还有要激励它一个与利益无关,一个是需要节约。
DRGs将是切断激励的有效途径
真正意义上实现医药分开,王宏志认为有两条路,一是实行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的支付方式,另一条路径即是定额药品收益,医院实行药事服务费,或者实行医事服务费,或者将医院药房定额租赁或者外包,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也没有过度用药的动机。还有取消药品收益,零加成,或者完全社会化,也就没有这样的动机了。
那么如何切断对医生激励?他表示,应当对医院药品进行采购价格探底,核准价格。如果药品零售价格接近于它的招商价也就没这个余地了。如果采购价格探底,应该实行倒加成,零加成集中采购。
他坦陈,目前可选择的药品采购模式只有两种,一是以资本方式改革为主导的配合着医院实行自主采购,倒加成的路径。另一种是实行零加成为主导的,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没有了议价的动力,通过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实现的这种药品采购。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医院医生的薪酬进行改革,同时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这个医药分开才有可能实现。另外,如何设计医生薪酬,要考虑到医院的承受能力,要考虑到薪酬调查,要做现有的收入的情况,要跟标杆企业进行对照,这样设计出的薪酬可能医生的满意度会更高。
王宏志认为,目前的趋势来看,以支付方式为改革的医药分开更为合理。“目前国家不可能拿出钱来进行医疗改革。目前为止无论北京,无论浙江的医改,都没有见到,甚至深圳没有见到财政投入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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