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际医药创新与技术转移大会于4月27日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6A展馆6103——6104会议室举行。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吕万良的主题演讲谈及创新的话题,他认为,在医药领域,技术创新谁都可以做,但主体应该是企业。
吕万良教授为技术创新重新下了定义,包括改变现有的和创造新的两个方面,具体展开来说则包括创造新的产品,创新生产过程,创新服务方式。
(图为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吕万良)
在演讲中,吕万良提出,就像人的精力有限,做事要有所侧重一样,知识创新的主体应该是高校,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都是成功的案例,制药企业去做知识创新就不合适,它们更适合做技术创新。
吕万良强调,技术创新有一个主体并不是说谁有或者没有了做这方面的权力,而是说大家还是可以做,但主体要有一个。
在吕万良看来,企业之所以是医药领域技术创新的主体,主要是因为医药企业具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至于医药企业之所以具备强大的创新能力的原因,吕万良将其归纳为三点,首先是医药企业利用包括物质资源和金融资源的全球资源进行竞争,也就是说集中别人的钱发展自己,壮大自己;第二是医药企业面对全球布局,包括生产和市场布局,规避了诸如国别、贸易等风险。第三则是这些公司可以在全球获取人才,包括知名专家、有能力的领导者等。
从以上三点原因来看,吕万良教授所认为的进行技术创新的主体应该是指大型的国际制药企业,毕竟对于一个小药企来说,全球资源、全球布局、全球人才是很遥远的东西。
目前,全球已经有这样的技术创新制药企业,吕万良以辉瑞(Pfizer)、葛兰素史克(GSK)等为例进行了阐述。比如,辉瑞公司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全球最大的以研发为基础的生物制药公司。它的产品覆盖了包括化学药物、生物制剂、疫苗、健康药物等诸多治疗及健康领域,而该公司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的原因也是因其卓越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
演讲最后,吕万良教授也指出,对于中国而言,像新药开发等技术创新能力依然很薄弱,主要是因为国内药企依靠仿制药就可以生存的很好,一般药企不愿意在创新药投入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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