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过一次药物流产的女性,在间隔6个月以后才可以再次进行药物流产。因为多次进行药物流产容易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比如子宫内膜损伤、宫腔粘连、内分泌紊乱等。
一、严重并发症
1.子宫内膜损伤:如果在药物流产的过程中出现子宫收缩乏力的情况,则有可能导致孕囊排出不完整而造成阴道出血淋漓不尽的现象发生。此时则需要通过清宫手术的方式进行处理,并且还需要遵医嘱服用头孢克肟胶囊或阿莫西林胶囊等抗生素预防感染的发生。
2.宫腔粘连:若患者存在有宫腔粘连的情况时,则有可能会导致药物流产后还有血的情况发生。对于轻度粘连者可使用雌激素药物促进内膜生长及分离;而对于重度粘连者必要时可行宫腔镜下粘连分离术治疗。
3.内分泌失调:由于频繁进行药物流产可能会扰乱正常的生理周期,所以就可能导致月经量少、痛经以及痤疮等症状发生。此时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地屈孕酮片、戊酸雌二醇片等补充激素类药物调理治疗。
4.妇科炎症:若药物流产后没有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则有可能会引起宫颈炎、盆腔炎等妇科疾病的发生。一旦确诊建议及时就医,可以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甲硝唑片或盐酸左氧氟沙星片等抗炎药物进行治疗。
5.不孕症:若女性反复多次进行药物流产而不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则有可能会增加不孕症的发生几率。因此当出现药物流产后应避免短期内再次怀孕。
二、其他情况
部分女性在药物流产后还会出现组织物残留等情况,若残留物质较少时可通过口服米非司酮片促使组织物变性脱落,若残留物质较多无法自行完全流出时,则需配合医生尽快行清宫术处理。
此外,还可能与先兆流产有关,建议女性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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