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三医联动协同,进一步明确人社部门在医改中的作用和任务,人社部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人社部门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做好医改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意见》要求各地充分认识三医联动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着眼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整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实现维护人民健康,推动医疗卫生事业进步,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共同目标。
《意见》强调,要立足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以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支持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鼓励社会参与医改政策制定过程,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统筹;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加强与公立医院改革、价格改革等各方联动;要加大医保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机制。
《意见》提出,要尊重医务人员主体地位,建立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意见》还对各地做好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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