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家药监总局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暂停执行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的公告(2016年第40号)》中明确指出,现决定暂停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
(图为国家药监总局暂停电子监管码的公告截图)
这次“电子监管码风波”还要从湖南养天和大药房被收回药店经营权说起。此前,养天和等多家药店的门店因拒绝将所经营药品扫码上传到阿里健康运营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被责令停止营业,取消经营资格。
随后在今年1月25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委托律师将诉状递交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告上法庭,认为食药监总局推广阿里健康运营的电子监管网经营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的规定。
一石激起千层浪,养天和大药房的诉状随后在业内引发连锁反应。1月30日,A股三大药房连锁上市公司老百姓、一心堂、益丰大药房联合发布声明称,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反对现行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国家药监总局也在1月27日为此紧急召开座谈会,与企业商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纠纷解决方案。
目前,针对暂停执行电子监管码一事39医药君分别致电国家药监总局的对外公开电话,药监局总局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而阿里健康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回应城,已看到总局公告,但尚未接到食药监总局要求停止提供监管网技术运维服务的通知。
一场关于监管码的风波到此暂时画上了句号,但风暴远没有结束。39医药君注意到,国家药监总局在发布《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公告的同时,也公开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的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6年3月23日前,向总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图为国家药监总局征求药品经营质量修订意见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新修订药品GSP实施设置了3年过渡期。到2016年规定期限后,对仍不能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步骤,严格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GSP,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无论药品电子监管码是否执行,提高社会药店经营质量已势在必行,未来药品流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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