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健康笔记

四川一医院误用禁药尼美舒利致两龄童病亡

2012-12-10 10:52:52四川新闻网
栏目关注:
核心提示:四川省青川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医生错诊、漏诊,从而加重患者病情,延误了治疗,导致年仅2岁的患者死亡,并在治疗过程中错误使用违禁药物尼美舒利。2011年5月起国家药监局就明令禁止12岁以下儿童服用尼美舒利,而院方却称从未收到通知。到底还有多少医院仍在向12岁以下儿童开具国家药监局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

青川县人民医院采购尼美舒利颗粒的入库单

  

青川县人民医院科室岗职栏内一科医生照片

  院方:

  承认误诊,希望患者家属走司法程序

  2012年12月5日,记者来到青川县人民医院,采访了该院医务科主任罗成彪。罗成彪说,鉴定结果出来后,院方从未推卸过责任,“只是在赔付的具体比例上一直协商未果,我们院方希望患者家属走司法途径。”

  对于使用违禁药物的情况。罗成彪表示,没有接到任何“尼美舒利”12岁以下禁用通知,该药说明书及药典有可以用于儿童发热治疗的说明,也并未标示此药的禁忌症。罗成彪说,“医院都没接到,医生更不可能清楚,医生按照说明书和药典开处方,这是没有错的。而且鉴定上也清楚表明患者黎俊成的死亡与尼美舒利颗粒使用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

  据罗成彪介绍,此药是2011年5月采购,按正规途径采购,也在有效期内,说明书并没有更改。随后,罗成彪向记者出示了青川县人民医院采购尼美舒利颗粒的入库单,显示生产批号为100935的尼美舒利颗粒是2011年5月24号入库,该批次药生产日期是2010年9月19日,有效日期是2012年8月。生产厂家是南海康芝,供货单位是四川省蜀康药业有限公司。

  同时,罗成彪说道,事情发生后,医院已将尼美舒利全部下架停用,现在也没有引进尼美舒利。

  对于错诊、漏诊的情况,罗成彪回应道:“承认误诊,我们从未推卸责任。”罗成彪称,患儿在青川县人民医院就诊时,由于两次家属描述的症状不一样,第一次以发烧为主,检查扁桃体肿大,第二次主要症状表现为腹痛、呕吐,诊断为急性胃肠炎。再加上患儿在该院就诊共20余小时,时间短,当时病情并不严重,重要症状及体征没有完全表现出来,给诊断造成困难。“患儿在夜间病情加重时也未到医院,自行转上级医院,途中未给予任何治疗,这段时间,我们医院完全不清楚病情发展。”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没有做全面检查,没有及时收治入院?

  罗成彪说,这些都要看患者的症状,体征来决定,当时患儿入院时病情并不严重,一些症状和体征没有表现出来。他同时否认血常规检查是在家属要求下才做的,坚决表示是马明湘医生主动做的。

  至于为什么没有告知病情的风险,罗成彪说道:“我有问过当晚的值班医生,她说,有告知家属如果有什么情况,马上到医院来!”

  为什么医院只有病历,没有观察记录?罗成彪解释道:“我们医院,所有门诊病历,都没有观察记录。这个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疏漏。”

  记者提出想采访当事医生马明湘,却遭到了罗成彪的拒绝。不过,记者还是在青川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一楼内一科医生办公室见到了马明湘,他正在非常忙碌地给患者就诊。记者从罗成彪处了解到,该院对相关责任医生予以经济及警告等处罚。据悉,马明湘是青川县人民医院内一科副主任,在该院已工作25年,现年58岁。

  >>>第一页:死者母亲讲述死者求诊过程

  >>>第二页:院方:承认误诊,希望患者家属走司法程序

  >>>第三页:“尼美舒利”确系国家药监局明文禁止12岁以下儿童服用药物

  >>>第四页:卫生局:建议患者家属走司法途径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国领先的健康门户网站,中国互联网百强,于2000年3月9日开通,中国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拥有丰富内容与庞大用户的健康平台。多年来,在健康资讯、名医问答、就医用药信息查询等方面持续领先,引领在线健康信息,月度覆盖超4亿用户。

健康资讯推荐
特别策划
热门问答更多
推荐医院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