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新闻搜索引擎中键入“药店”两个字,搜索出的相关新闻中,负面报道比比皆是。“其实一直以来,关于零售药店的负面新闻,其内容不外乎几个方面,如销售不合格产品、违规刷医保卡、违法行医,等等……药店需要做的是正视这些问题,通过自律完善自己。”一位业内人士说。而参考几位业内人士的论述,零售药店为人所诟病的则主要是以下“五宗罪”——
第一宗:
经营不规范产品
案例:在继续进行的“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中,辽宁省卫生厅在该省发现了妇克宁护理液、甲消唑凝胶、牙不痛喷雾剂等595种不合格产品。
而在9月初,山西省太原市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就曾在山西晶晶药店有限公司发现其销售的由哈尔滨市天地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洁阴灵的外用洗液为“冒充产品”。该洗液明明标注的是卫消证字和卫消字,可适用范围却写着能治疗各种妇科炎症。
同时发现的该生产厂家的另一种产品——腋来香喷剂的外包装上,标注的是“黑卫消证字(2003)第0043号”和“黑卫消证字(2003)第0082号”,而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要求,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等特定部位的,宣称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类似的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仅一上午就在太原市小店区查封了6箱。
解决对策:“经营的产品不合格,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小药店,全国知名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也会犯这样的错误。”一位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说。究其原因,他表示,一方面可能是采购人员把关不严,不过也不排除药店为谋求利益而故意为之。“确实有些同行会刻意经营,甚至向消费者推荐不规范产品,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但这无异于杀鸡取卵。”他说。
相对而言,采购把关不严的问题属于技术层面,更容易解决,只需要采购人员在采购“消字号”产品时“多加小心”即可。最大的困难在于违规药店是否真的愿意放弃“不正当得利”。同时,一位专家指出,除了药店加强自律外,监管部门也要尽量从源头抓起,将不规范产品的监管从药店前移到生产企业。
第二宗:
违规刷医保卡
案例:据媒体报道,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一些医保定点药店里,不少医保卡持有人刷医保卡购买非药品,对此,这些医保定点药店还积极配合。
据了解,南宁市不少药店里商品琳琅满目,除了药品,还有保健品、日化用品、米面、食用油等。虽然药店的柜台上大都贴有提醒消费者“不能使用医保卡刷非药品类商品”的告示,但事实上,一些持医保卡的顾客还是纷纷刷医保卡购买了米面粮油等生活用品,而他们的医疗保险购药费明细结算单上却写着“购药费”。
解决对策:“医保卡”变身“购物卡”已经是一个老话题,也是药品零售行业屡遭诟病之处;医保定点药店这样做的后果往往得不偿失,当事药店或者被罚款,或者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但违规刷卡,套取医保卡现金的现象偏偏屡禁不止。
谈及监管,相关部门多是强调人手不足,监管能力有限;或者干脆“一刀切”,禁止医保定点药店再销售非药品。“但‘堵’终究不如‘疏’。”一位业内人士说。他认为,违规刷卡屡禁不止的原因只有一个——利益。新医改关注“预防”和“康复”,相关部门不妨考虑把用于预防和康复的器械和保健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让药店享有更多分享医保蛋糕的权利。据了解,目前哈尔滨等地对于消费者在药店刷卡购买保健品已经开禁。
谈及“自律”,该业内人士认为,自律必须以制度为前提,一方面通过增加刷卡范围,保证药店收益;另一方面提高药店违规成本,让药店不敢越雷池半步。此外,还要建立公平竞争环境,让一些经营好的药店有机会跨进医保定点门槛,同时畅通退出机制,淘汰那些不合格的医保定点药店。
第三宗:
违法行医
案例: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稽查科执法人员检查市民举报的药店时发现,丰满区玉隆小区的大众药品总汇竟成了一家小型“诊所”。该药店内,买药的人不多,可每天来打针的人却排成了队。举报者说,该药店经营的时间不短,听说还换了好几位负责人,不过“为人打针”还是这一两周的事情。经查,该药店人员并无《医师资格证》,同时也无法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解决对策:“违法行医的现象多出在单体药店,尤其是位于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的单体药店。”一位业内人士说。他表示,这些药店往往利用正规药店的身份做掩护,暗中从事利润丰厚的非法行医业务,开具票据时则用药费代替治疗费,逃避检查。
该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行为对于药店来说简直就是在自掘坟墓。一旦非法行医的营业额达到一定限度,药店相关负责人就必须负刑事责任;如果出现严重的医疗事故,药店就更加难辞其咎。因此,对于非法行医,药店必须远离,监管部门必须严厉查处。
第四宗:
药师缺位
案例:日前,合肥市民张先生在一家连锁药店购买关节炎止疼药时,店员向其推荐一种处方药双氯芬酸钠肠溶片,并表示该产品止疼效果不错。当张先生提出想咨询一下药师,这种药有什么副作用时,店员却说:“不用了,没什么副作用,您就放心买吧。”当张先生执意要找药师咨询时,该店员回答:“药师根本不在店里。”
该市某媒体记者走访时发现,十几家药店中,有执业药师在岗指导用药的只有两三家,绝大多数药店不是“药师刚出去”,就是“没有药师”。药师不在岗时,柜台上也没有摆放“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停止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然而他们卖起处方药来却是一点也不耽误,顾客要买,他们就卖。
同样,在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10月26日至11月下旬,对辖区内25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有17家药店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
解决对策:普通药店店员虽然也经过岗前培训,但在药学专业知识方面往往还有不小的差距,不能根据患者的病情准确荐药。而这也正是药店配备执业药师的原因,其目的就是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对于药师在岗的监管,辽宁省沈阳市药监部门曾有过技术层面的探索——实行药店电子化监管,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处方药销售凭药师指纹确认”。当顾客购买处方药时,驻店药师首先会对处方进行审核。交款时,收款台的电脑上弹出“驻店药师录入指纹对话框”,索要药师指纹。药师在指纹设备上确认指纹,电脑显示“审查合格”后,才能开票卖药。
对于药店来说,行业竞争将最终集中到服务的竞争上来。药师的缺位,意味着专业服务的缺失,也意味着药店对竞争权利的主动放弃。因此,药店坚持自律,坚持药师在岗,坚持提升专业服务品质,其实首先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
第五宗:
荐药唯利是图
案例:日前,记者以购买治疗口腔溃疡药为由,暗访了北京市的8家药店。在丰台区的一家药店,当记者指名购买易可贴时,店员在没询问具体病情的情况下,不仅没拿易可贴,反而拿出了一瓶售价20多元的喷剂,并极力推荐说:“这药效果更好。”记者仔细查看,该喷雾剂包装上的“OTC”标志及批准文号都没什么问题,只是生产厂家的名字从未听说过。当记者再次强调要购买易可贴时,该店员才不情愿地从柜台中拿出一盒,并反复说:“这药可没那药效果好。”
在不远处的另一家药店,店员听说记者要购买治疗口腔溃疡的药品后,连续向记者推荐了几种药品。只不过这几种产品都是小药厂生产的中成药,西瓜霜、易可贴等品牌药不在其中。在记者走访的8家药店中,只有一家首先推荐了“桂林西瓜霜”。
其实,不少消费者都有与记者类似的经历——本想到药店买品牌药,结果买到手的却是价格更高的小药厂生产的非品牌药。推荐高价药已成为药店创收的“潜规则”。
解决对策:“药店荐药是否唯利是图,很难有明确的界定,药品监管部门对这种行为很难监管,只能正确引导。解决这个问题,更多的是要靠药店严格自律。”沈阳市药品监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而对药店而言,药品利润日益趋薄,尤其是销售不少品牌药更是赔本赚吆喝,推荐高毛利产品也是药店维持利润的方法之一。据了解,不少高价药都出自不知名的小厂家,这些药利润空间比较大,如果顾客没有明确的购药选择,药店往往会首先推荐这类产品。
“药店为了生存和发展推荐高价药无可厚非,但应该以用药安全、合理为前提。”一位业内人士说。不顾用药安全、合理,盲目追求利润,药店最终透支的必然是消费者的信任。
(实习编辑:黄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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