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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胎十月 禁用西药全指南

2009-04-21 01:11:0039健康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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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怀孕头3个月胎儿首先发育的是头尾部分及体节(骨骼肌肉和前身);3O天发生感官和肢芽,初步建立胚胎血液循环;60天肢芽伸长,颜面形成,心、肝、消化管和生殖器形成和发育。
怀胎十月 禁用西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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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怀孕头3个月应禁用哪些西药?

  怀孕头3个月胎儿首先发育的是头尾部分及体节(骨骼肌肉和前身);3O天发生感官和肢芽,初步建立胚胎血液循环;60天肢芽伸长,颜面形成,心、肝、消化管和生殖器形成和发育。也就是说,头3个月是胎儿重要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药物极易造成婴儿先天缺陷。为此,在怀孕早期使用任何药物都是危险的。

  (l)应完全避免使用的药物有:雄激素、雌激素、已烯雌酚、口服避孕药、孕酮,这些药物可使女胎儿男性化,男胎儿发育不良或死产、早产和腭裂等;促进蛋白合成药物可有男性激素的致畸作用;秋水仙碱、环磷酰胺等可使染色体断裂;四环素类药物致骨及牙釉质发育不全;还有烟碱(包括吸烟)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以上药物应该完全避免使用。

  (2)仅在孕妇必需时才能使用的药物:苯丙胺类、抗癌药物、口服抗凝药、巴比妥酸盐类、卡马西平、氯霉素、氯喹、多粘菌素E、可的松类药物、氟哌啶醇、卡那霉素、甲硝哒唑、萘啶酸、去甲阿密替林、苯妥因、扑癫酮、丙基硫氧嘧啶、奎尼丁、利血平、链霉素、噻嗪类利尿药、氨砜噻吨、万古霉素、紫霉素等。以上药物对胎儿有潜在损害,除此则应避免。

  (3)对胎儿可能产生损害的药物:制酸药、阿斯匹林、苯氧苯丙酸、速尿、庆大霉素、消炎痛、铁、锂、烟酰胺、口服降血糖药、磺胺甲基异恶唑、弱安定类药、甲氧苄氨嘧啶、大剂量维生素C和大剂量维生素D等。这些药物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使用。

  另外,若当母体有病必须用药时,可选用通常认为无致畸作用的老药,由于对新药致畸性尚未充分了解,一般应避免使用。

  怀孕4至9月禁用西药!

  要药效学方面, 即胎儿对药物的反应,与新生儿和儿童并无很大差异,但药代学方面有其特殊点:

  (1)大多数药物经胎盘转运进入胎儿体内。

  (2)胎儿肝、脑等相对较大,血流多,6O%血流进入肝脏,所以肝内药物分布较多,肝脏代谢能力很低,胎儿的药物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能力缺乏,故某些通过肝脏结合而解毒的药物易中毒。胎儿血脑屏障功能较差,药物易进入其中枢神经系统而受影响。胎儿血浆蛋白较母体低,可使自由型药物增多。

  (3)胎儿肾排泄药物的功能甚差而造成胎儿体内药物积累。因此,药物可以影响胎儿大脑、神经系统、外生殖器官的发育。孕妇在怀孕最后一周时用药应特别注意,因为某些药物对胎儿在分娩时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而且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必须完全承担药物代谢和消除的负担。但此时婴儿不完善的代谢系统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所以药物可在婴儿体内积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早产儿代谢作用更不成熟,危险性就会成正比地增加。

  在妊娠中晚期应用下列药物对胎儿有很大危险:

  口服抗凝药——可使宫内出血、死胎及流产;

  抗甲状腺药物——可使胎儿甲状腺肿胀,甚至可引起新生儿窒息;

  利血平和心得安——可使胎儿心动过缓,甚至在产后或产时发生新生儿循环障碍;

  链霉素等氨基甙类抗生素——可损害胎儿第八对颅神经;

  异烟肼——可发生新生儿脑病;

  四环素——可影响胎儿骨骼和牙龈发育;

  吗啡成瘾性镇痛药——可使胎儿成瘾。

  此外,酚、孕酮、蛋白同化激素、口服降糖药物、雄激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妊娠后期引起子宫收缩可致流产的药物如麦角碱类、泻药、奎宁、奎尼丁等都不宜应用。

  小编讲堂:哪些中草药孕妇也不能用?

  毒性药:马钱子、生南星、生半夏、乌头、天雄、斑蟊、地胆、水银、轻粉、铅粉、砒石、硫磺、雄黄、蜈蚣等。

  破血药:如水蛭、干漆、蟹爪、瞿表、三棱、莪术、益母草等。

  攻遂药:如巴豆、芦荟、番泻叶、牵牛子、葵子、藜芦、甘遂、鞠花、大戟等。

  通窍走窜药:如麝香、蟾酥、**甲、皂英等。

  此外, 还有下泻的大黄、芒硝,活血祛瘀的桃仁、红花;破滞的枳实;辛热的干姜、附子、肉桂等药。

(实习编辑:余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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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儿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故感冒最好不吃药。但一些疾病本身对胎儿、母亲的影响远远超过药物的影响,这时,就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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