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能治疗14种症状的某眼清产品,消费者使用后却不管事,原来,它只有消毒作用,并非是治疗性药品。3月13 日,在济南市暨槐荫区“3·15”纪念大会上,药监部门提醒,买药时要辨清药品与非药品。
“你看这眼清的适用范围介绍,能治14种症状,结果用了啥作用也没有。”3月13日,消费者齐光美带着三盒某品牌眼清,气愤地来到“3·15”纪念大会咨询服务台投诉。齐光美介绍,他的眼睛有干涩、迎风流泪等症状,去年12月23日,他在某国有药店,经营业员推荐,以198元的价格购买了两盒某品牌眼清产品,当时该产品在搞买二赠一活动,所以一共得到三盒。谁知使用后,没有任何效果。
经执法人员辨认,这款眼清有消毒作用,但不属于治疗性药品。济南市药监部门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首先要辨清药品与非药品。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很多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如:保健用品类的“新达克宁”、食品类的“甘草片”等,很容易让消费者当成治疗性药品购买。因此在购买药品时,要注意辨别包装上有无药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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