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关注的三明联盟药品联合谈判采购在10月份开始。
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10月8日印发《关于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第三次(三明联盟)联合限价谈判采购实施细则》指出,严格遵循“为用而采、按需而设、去除灰色、价格真实”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全程监管”的原则,依托“三明联盟”药械限价联合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和三明联盟城市使用的药品进行联合限价谈判采购,保证药品供应及时到位、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此次采购三明市将联合宁波、乌海、玉溪、珠海和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张家口是6个试点城市及28个示范创建县以及太原市、鄂尔多斯市等联合城市共同采购。
在《三明市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目录(2015年)》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现状,按组别形式确定联合限价采购谈判目录。
依托“三明联盟”药械限价联合采购管理服务平台,采取网上两轮竞价的方式。原则上,采购周期为二年。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分装)和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商需依约确保至少一个周期的正常供货中途不得放弃。
“三明联盟”药械限价联合采购管理服务平台为全市药品联合限价谈判采购提供技术支持及功能服务。联合限价采购工作的所有公告和信息通过该平台公布。
联合限价采购只接受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分装)和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商的申报。进口药品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申报。
同一进口药品只能由一家总代理商或一级代理商申报,其代理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外生产厂家企业出具的授权书方可申报。接受以集团公司名义进行申报,需递交集团从属关系证明材料。
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分装)和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商只能授权一个自然人为管理员负责本次药品联合限价采购活动的管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不同法人营业执照共同委托一个自然人作为授权代表。
其他的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分装)和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商参加本次药品联合限价采购活动。自然人须为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的正式员工,不得委托医药代表参与药品联合限价谈判采购活动。
企业资质审核通过后,企业才能从采购平台的药品库中勾选合规产品,申报产品资质,进而完成产品报名。同厂家同通用名的药品产品只允许在同质量层次的目录内进行报名。
在福建及三明范围内存在违规操作、断供、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的产品,不得申报。
采购平台的药械库中未更新的新增产品,可通过客服热线400-618-2090或登录系统点击右上角的【在线客服】与三明联盟采购工作小组数据部门联系,企业按要求提交产品资质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由数据部门予以新增。
三明联盟采购在“单一货源、联合采购、统一结算、严格监管”的办法下,参考福建省内各片区及联盟内部采购的各家为限价。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三明采购质量层次比起以往简单划分为进口、国产药有所变化,原研、通过FDA认证的仿制药列入第一层次,其他药品为第二层次。
三明采购继承以往的高度集中度的剂型合并,中成药按“日均治疗费用”比价,西药按最小之际单位价格比价,其他剂型规格按差比价规则核算。
三明联盟明确规定实施两票制,且要求票货通行,配送商业需具备向联盟所有城市同家供货的能力。这意味除了三明以外的12市+28县所有成员,在该市卫生只管部门出台两票制文件之前,就已经通过联盟推出了两票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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