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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暗自加价难以防范 出厂价六毛中标价11元

2012-10-17 09:33:39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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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人社部发布《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311个县(市)公立医院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15%的“药品加成”政策。可是,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发现,除了批零环节的药品加价之外,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也需要进行清理。

  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取消15%的药品价格加成,这一医改试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医院公开的药品加成外,还有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比如进院费、钩标费、统方费等,也涉及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有待于通过医改进一步加以解决。

  名目繁多

  有“进院费”“钩标费”

  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人社部发布《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311个县(市)公立医院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15%的“药品加成”政策。

  在此之前,北京、深圳等地部分医院率先实施了“零加成”,超过2000种药品入列,药价降到以前的85%甚至更低。

  可是,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发现,除了批零环节的药品加价之外,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也需要进行清理。例如,某种药品进入一些医院,需要支付“进院费”,只有支付了这笔费用,才有可能进入一些医院销售。

  内蒙古包头市检察院日前批捕了一起医药回扣案件的当事人,发现该案医药代表在向某家医院推销药品时,按照销售药品总量给予开药大夫5元到25元不等的回扣。据初步查明,收受金额最多的达70多万元。

  与此同时,在医保部门确定中标药品名单之后,一些医院并不是照单全收的,而要进行再一次选择,由医院领导和药房主任对中标药品中“打钩”。为了确保自家药品能够选上,药企方面还要支付一笔费用,名曰“钩标费”。

  在包头这起案件中,一些医院药房工作人员还要统计每种药品的销售清单。内部人分别称之为“统方费”和“处方费”。

  2011年媒体曝光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价格案也印证了“暗加价”现象。出厂价0.6元一支的注射液,中标价为11元,大大超过出厂价。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中间差价分别被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等蚕食。

  医生收入

  多依赖于药品提成

  药品销售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目前医院的药品加成率达42%,药品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以上。

  为了增加药品销售,药厂往往以回扣来敲开医院之门,鼓励医生多开药。不久前辉瑞公司被查出向多家中方医院进行商业贿赂,回扣率在30%左右。

  一位患者对记者表示,“如果医生一边开方、一边计算着自己的提成,那么如何维系其职业道德?”

  不过也有医务人员向记者吐诉:“我们从事的是高风险职业,然而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技术回报,医疗服务价格偏低,收入更多依赖于药品提成。”

  面对药品“暗加价”现象,一些医院等单位似乎“视而不见”,并不公开回应这一问题。

  破解暗疾

  医改如何动“刀”?

  如今在发达国家大多是药店负责卖药,医生只负责看病。而我国由于历史形成的“以药养医”格局,导致了医院与药企之间的利益关系。“医药分开”成了医改无法回避的问题。

  “‘暗加价’现象很多人了解,但没有一家医院承认。”朱幼棣说,医院方面也有自己的难处,不加价难以维持,职工奖金也难以兑现,加价又增加患者负担。这既是现状又是改革难点。

  专家指出,取消医院对药品“15%明加价”,只是新医改一小步。当前,医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对医疗体制、机制进行改革。

  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两年前与民营的凤凰医疗集团合作,通过引进7500万元资金和管理技术等,探索“管办分开”的医改新路,被称为在卫生行政部门下成立“医管局”或组建相应“国资委”之外的“第三路径”。

  于明德说,门头沟区医院医改是在不改变公立医院性质的情况下,对医疗体制、机制进行一系列调整与变动,这是一种较为平稳的改革方式,具有全国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王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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