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市场是否规范,事关百姓健康和生命安全。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悉,桂林市今年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打出“组合拳”,近日专门部署查处制售假疫苗、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五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药品市场违法行为。
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
当前,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在一些药店,营业员往往向顾客极力推荐疗效如何如何好的药品,可顾客买回家给内行人一看,原来是仿冒的非药品。
针对这种现象,今年桂林市将继续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在巩固对药品经营企业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此项行动,发现问题追踪溯源,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市民买药时一定要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
严厉查处制售假疫苗的违法行为
针对2009年桂林市出现的人用狂犬病问题疫苗事件,今年桂林市将开展疫苗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将强化疫苗物流配送及冷链运输能力等技术要求,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从事疫苗的经营(调拨)、预防接种业务。全面整顿和规范人用疫苗特别是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购、销售、使用等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疫苗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瞄准网上销假药行为
随着网上购物兴起,一些不法企业瞄准这一机会,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年内将开展打击网上交易假药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并与邮政部门配合,加大对寄递环节药品的监管力度。
此外,还要整治违法广告。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依法重罚,并一律加大抽验和检查力度;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则一律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
严禁拼装和使用过期、淘汰的医疗器械
今年内还要开展对医疗机构购用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及产品注册情况,特别是检查是否存在整机拼装、过期、淘汰的医疗器械。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医疗器械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器械的购进、供应、验收、存储、保管、退货、包装标识、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未注册及无合格证、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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