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患者禁用流产药。
心律失常是指心跳节律异常,包括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等多种类型。该类患者由于心脏传导系统受到干扰,可能导致心跳骤停或其他严重的循环障碍,从而危及生命。因此,这类人群不能使用流产药进行人工流产。如果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选择其他安全的方法。
若孕妇存在心律失常且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则不可以服用流产药物。因为此时用药可能会加重心脏负担,导致病情恶化甚至引起猝死。
对于心律失常的女性,应避免擅自使用流产药物,以免影响身体健康,必要时应及时就医,在医生的专业评估下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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