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不全的几率并不一定就特别的大。如果选择在合适的时间进行药物流产,并且遵医嘱用药,则出现药物流产不全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如果时间不合适或未遵医嘱用药,则可能出现药物流产不全的情况。
1.合适的药物治疗:通常情况下,在怀孕40-50天时进行药物流产效果较好,因为此时孕囊还比较小,通过服用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联合用药的方法,能够起到杀死胚胎的作用,还可以促进子宫收缩,促使孕囊排出体外。因此,若女性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药物流产,而且严格按照医生规定的剂量、方法来服药,一般不会导致药物流产不全的现象发生。
2.不适合的时间段:若女性是在怀孕6周以后才开始进行药物流产,由于孕囊比较大,服用药物后可能只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而不能使孕囊完全排出,所以会出现流产不干净的情况,从而引起阴道出血淋漓不尽或者宫腔残留等现象。此外,若女性没有严格遵照医嘱使用药物,如私自增加药量等,也可能会影响药物流产的效果,进而出现药物流产不全的现象。
3.其他情况:若女性存在肝肾功能异常等情况,也不建议采用药物流产的方式终止妊娠,以免加重病情。另外,对于哺乳期妇女而言,也不能用这种方法来终止妊娠,否则可能会对婴儿造成影响。
由此可见,是否会发生药物流产不全与很多因素有关,所以在进行药物流产后一定要注意观察身体变化,如果发现有明显不适症状,比如出血时间长、出血量多等,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检查,必要的情况下还需要做刮宫手术,以清除残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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