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后的女性如果没有异常情况出现时,通常不需要进行复查。但如果存在阴道出血、腹痛等不适症状,则需要及时就医,完善彩超检查明确是否存在残留组织物,并遵医嘱决定是否再次清宫。
一、无需复查的情况
如果在服用药物后孕囊已经排出体外,并且没有阴道大量出血以及剧烈的下腹部疼痛等症状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则说明流产比较完全,此时是不需要再做复查工作的。
二、需要复查的情况
1.阴道出血:若女性在药物流产后一周仍有阴道出血的症状,或者出血量较多等情况时,建议患者到医院就诊,行彩超检查明确是否有宫内残留组织物。如果有残留组织物,而且残留体积比较大时,则需要考虑进行清宫手术治疗。
2.腹痛:部分女性在药物流产后会出现明显的子宫收缩,从而引起小肚子部位坠胀感和轻微的腹痛现象,也属于正常的现象。因为当子宫逐渐恢复的时候就会导致子宫壁受到一定的刺激,所以会引起小腹部位有轻微的疼痛感觉。如果腹痛持续时间较长或较为严重的情况下,也需要及时去医院进行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3.其他情况:如恶心、呕吐、乏力等妊娠反应消失不明显,甚至比之前更强烈者,应及时告知医生并进行处理。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大部分人群在药物流产后身体状况会有所改善,但是也有少部分人可能会由于体质原因而造成长时间阴道淋漓出血,或者是有宫腔内的感染,因此还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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