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性在进行药物流产之后1个月再次意外妊娠,是否可以继续妊娠需要根据个人意愿以及超声检查结果而定。若胚胎发育正常,并且没有其他异常情况,则可以考虑继续妊娠;但如果出现宫腔残留、孕囊过大等情况时,则建议终止妊娠。
一、可以继续妊娠的情况
1.无特殊症状:如果女性既往存在一次药物流产史,在流产之后恢复较快,子宫内膜已经完全修复,并且复查彩超提示宫腔内没有任何组织残留现象。此时则说明之前的药物流产并未对身体造成明显影响,而且本次妊娠也属于优生优育的表现,因此是可以继续妊娠的。
2.有宫腔残留:如果女性之前有过药物流产史,但是由于当时未足月就结束药物治疗,导致宫腔内的蜕膜或者绒毛组织发生机化粘连,从而引起明显的阴道出血表现。但经过1个月的时间后再次就医发现宫腔内还有一定的残留组织,通过清宫手术将残留物清除后,也可以选择继续妊娠。
3.孕囊过大:对于既往有过药物流产史的女性来讲,其体内激素水平恢复正常所需要的时间会相对较短一些,所以即使间隔时间比较短也会再次妊娠。但是如果受精卵着床的时候已经超过停经40天左右,通过彩超检查会显示孕囊体积大于停经天数的现象,此时则不建议继续妊娠,以免增加稽留流产的发生几率。
二、不能继续妊娠的情况
如果女性之前有过多次药物流产史,并且此次药物流产后1个月再次妊娠,同时伴有下腹部疼痛、阴道大量流血等不适症状。此时则不排除是由于上次药物流产不全所引起的不全流产所致,必要时还需要给予清宫术处理。此外,还可能为葡萄胎等因素所致,此类疾病均有可能会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甚至还会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故应予以终止妊娠。
综上所述,具体能否继续妊娠还需前往医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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