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南京今年计划新增不超过30家定点零售药店,即日起—11月21日。南京市符合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的零售药店,可登录该局官方网站(www.njhrss.gov.cn)进行网上申请。
据悉,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为:有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在册药师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中药师),药师不得兼职或挂名。店内同一平面连续不可分割的实际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并设立医疗保险专用服务区域。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经营品种(不含中药饮片)不少于800种,经营的药品必须有“进、销、存”台账,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保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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