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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医保最高支付额今年提到人均收入6倍

2012-07-26 09:30:29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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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目前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或居民平均收入的3—4倍提高到6倍左右或以上。这将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共济功能,进一步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简称医改文件),把医疗保障体系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列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4大体系,并把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摆在近期5项重点改革的第一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保障事业的高度重视。医改文件在总结既往经验的基础上,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政策、新要求。

  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群众负担

  尹蔚民指出,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群众负担,一是扩大保障范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要从重点保障住院、大病费用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将常见病、多发病等普通门诊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这将有利于扩大制度的受益面,提高群众参保参合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降低整个社会的医疗费用成本。二是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目前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或居民平均收入的3—4倍提高到6倍左右或以上。这将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共济功能,进一步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三是逐步提高医保基金对住院、大病费用的报销比例。这将有效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要逐步缩小城乡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重在落实

  尹蔚民表示,当前,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有许多有利条件: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提供了越来越坚实的物质基础;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快速推进和平稳运行,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强烈的社会需求,提供了制度快速发展的环境氛围。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临的严峻挑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还不高,特别是又遭遇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部分困难企业、困难人群无力参保;城乡、地域差距大,统筹协调各种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口老龄化加剧,医药费用上涨较快,医疗保险基金实现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因此,我们既要抓住机遇,坚定信心;又要正视挑战,积极应对。当前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以群众受益为工作出发点,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扎扎实实地实现医改文件确定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扩大覆盖面,尽快实现全民医保。目前,全国还有近两亿人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些是因为居住地尚未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些是因为无力参保;还有部分年轻健康人群认为没必要参保。加快扩大覆盖面的主要措施包括4个方面。一是2009年在全国所有城镇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第二季度全面启动实施,新启动城市今年的参保率要达到50%以上,先行试点城市的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二是落实财政补助政策,2009年全面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中央财政安排429亿元资金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统筹解决各类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三是调整有关参保政策,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的参保需求。四是改进参保管理办法,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吸引力度,让所有人都愿意参保,方便参保,参得起保。

  (二)从国情出发,稳步提高待遇水平。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医疗保障待遇只能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今后几年要做好3方面的工作。一是把握好提高待遇的节奏和顺序。首先要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9年原则上要调整到位,缓解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重的问题。要优先考虑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到低级别医院就诊。二是重点提高困难人群的保障水平,尽可能降低困难人群自付比例。三是统筹考虑不同的制度、区域之间医疗保险待遇的协调平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3年内逐步提高到75%、60%和50%左右;在普遍提高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制度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

  (三)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和方便群众,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一是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和内控制度,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消除医保基金安全隐患,合理控制统筹基金结余规模,使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努力提高统筹层次。通过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推动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2011年基本实现市级统筹。三是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制度的衔接工作,制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探索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新农合缴费年限互通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四是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实现标准化管理,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和基层管理基础建设,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控制成本与提高质量并重,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按照“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是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二是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结算方式,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生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引导,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推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等制度。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制订的出入院标准、临床诊疗规范、用药指南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将其作为考核医疗服务质量的依据。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决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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