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购买药品时并不习惯看包装上的有效期,买了快到期的药品,自己也不在意。解放军306医院急诊科前不久,就曾接诊过这样一位张姓患者:老人随全家外出,突然感觉胸前区压痛,因怀疑心绞痛发作,赶紧掏出1片硝酸甘油放入口中舌下含服,可未出现应有的舌尖灼麻感,等了2~3分钟,他又含了1片,仍未见反应。细心的家人拿起药瓶一看,已过期近两个月,于是赶忙送医院救治。
因此,无论是平时买药还是吃药,都要仔细观察药品是否快到期,以免发生不测。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赵志刚主任还特别强调,虽然药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安全服用,但是濒临有效期限的药品,其有效成分会大大降低,减弱药效,就像食品一样,时间越长营养价值越低。而某些药品超过保质期后,不仅药效没有保证,还会有毒副作用。比如,口服青霉素类药物阿莫西林,存放时间过久会分解出杂质,其聚合物将导致局部过敏反应。
如果消费者买药时不注意日期,买回这种药吃了没几天就过期了,扔了太可惜,尤其是对那些特别会“过日子”的老年人来说,就更舍不得了。为此,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药剂科高淑艳主任提醒说,按照惯例,药品在有效期限前3~4个月是可以退回厂家的,有的药店受利益驱动,卖即将到期的药品,虽不违法但应明确提示消费者。
(实习编辑:焦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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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紧急避孕药需要“实名制”了。近日,福州日报报道指出,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药店出售紧急避孕药时,需要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信息。避孕药实名制的消息一出,引起网友极大关注。有人说紧急避孕药实名制是对隐私的侵犯,不能实名制,也有人说紧急避孕药实名制可以防止药物泛滥,应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