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80年代,最先由针灸兴起于美国,而后在世界各地传播,中医因此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然而,在不少国家,中医的行医范围受到限制,对中药的使用限制更是严厉。而中医药被别国认可的最有效途径,就是立法。这方面,澳大利亚走在了西方国家的前面,被誉为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桥头堡”。
最早承认中药为药物
澳大利亚将药品分为处方药(PrescriptionMedicines)、非处方药和辅助药物(Complementarymedicine)三种。
1989年,澳联邦政府通过了《药物管理法》,并于1991年2月实施。鉴于中草药在医疗实践中广泛应用,该法将中草药列入辅助药类管理,与维生素、矿物元素、植物、荷尔蒙等同列。澳大利亚因此成为全球第一个承认中药为药物的西方国家。
在该法通过过程中,澳洲全国中医药针灸学会联合会主席林子强博士为此做了艰苦的努力。他们游说议员及政府官员,积极与澳大利亚联邦药物管理局协调,促成了联邦政府对中医药的重视,修改了原来许多不合理的内容,其中,将草药者(Herbalist)正式改为中医师(ChineseMedicinePractioner),初步确立了中医药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医药体系中的地位。
最先确立中医的平等地位
长期以来,随着针灸在世界上一些国家的使用,针灸师一定程度上拥有合法行医地位。但这种地位一般属于从属的辅助治疗,更广泛意义上的中医师很少被认可。而这一点同样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获得首次突破。
1995年8月,维多利亚州卫生与社会服务部决定,对有关中医在澳洲的现状进行调研,并开始对中医药如何立法管理进行论证。1998年8月,维州政府宣布:将在澳洲首先立法管理中医。2000年5月,维州议院终于通过了《中医药管理法》(CHINESEMEDICINEREGISTRATIONACT2000)。
这部中医法与目前美国推行的针灸师执业法规有很大区别。前者是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中医行医的合法地位从此获得与西医同样的法律保护,中医师同样被称为医生,并可以加入澳大利亚医疗保险体系;后者的针灸师执业法规,仍是把中医放在从属西医的辅助治疗地位。
根据1998年澳大利亚卫生部长联席会议的决议,维州首先通过立法后,其他各州也将参照此立法标准制订各州的相关法律。该法案因此成为西方国家第一陪中医法。
一则最新消息让人欣喜,新南威尔士州根据卫生厅的建议,正在考虑批准在西悉尼利物浦医院设立传统中医药部,如果事成,将是澳大利亚首次在主流公立医院设立中医试点,可成为以后开办综合中医院的蓝本,并有助于推动中医的注册和立法。新南威尔士州有望成为继维州后,第二个对中医立法的州。
中澳中医药合作日趋升温
目前澳洲中医执业医生超过2500名,而使用中医药作为治疗手段的健康从业者约有3000名,预计两项相加在未来5年内可望达到1万名,这数字在人口不到2000万的国家里已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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