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4日,由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主办的2017年(第34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暨2016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单发布大会在成都召开,近千名全国医药企业管理者及医药行业从业者与会,就诸多一致性评价、医药供应保障、新药研发等诸多热点展开激烈讨论。
中国工程院桑国卫院士应邀发表了题为《2018年度专项创新药物与临床试验设计、实施与核查》的主题演讲,就近2年生物等效应试验及二三期临床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做总结,并对转化医学研发提出建议。
桑国卫院士表示,近年来,我国临床试验及药物一致性评价发展迅速,但问题不少,数据造假及试验设计不科学仍然普遍存在,研发结构及行业从业者仍需要严格职业操守,向国际标准看齐,严于律己。
如2015-2016年度生物等效性试验和PK试验查验中心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试验用药品不真实。如直接将试验制剂用作参比制剂,得出试验制剂与参比制剂等效的虚假结论;
2、原始记录缺失。受试者鉴认代码、采血时间表、生命体征检测表等原始记录缺失,相关内容为事后补充填写,分析过程记录、样品出入库记录等后期整理得到,没有原始分析记录等;
3、试验记录存疑。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与工作记录不对应等;
4、分析测试数据存疑。分析测试完成时间与仪器出厂合格报告时间不对应等。
而在二三期临床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同样不少。桑国卫院士列举了几类最为明显的“操作”手法。
1、修改数据使受试者符合入选标准或纳入符合方案集。最常见的手法是修改受试者服药剂量后纳入符合方案集;或者修改受试者主诉症状,修改、添加符合入选标准诊断的症状描述等;
2、漏报或未按相关流程上报严重不良事件(SAE);
3、检查结果不能溯源。在某次检查中,所有受试者的主要疗效指标肺功能检查结果均不能溯源。
4、CRF中的数据与原始数据不一致。
5、统计分析报告或总结报告中的数据与CRF不一致。
6、使用试验方案禁用合并用药。
7、患者日记卡(应由受试者填写)均由医院、CRO企业等研究者填写;
8、违反试验方案。这也是最为普遍的问题,在诸多细节上未能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进行。
针对以上诸多问题,桑国卫院士建议,药品临床实验设计、实施与核查必须遵循2大关键点。首先,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溯源性;其次,创新药发展的转化医学的原则——实验室研究人员、临床医生及制药企业需要全力协作,设计更合理的药物以改善疗效。
桑国卫院士表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制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快慢、创新药物研发的多少、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新成就和新突破、学科的交叉融合与系统集成,不完全取决于政府、企业投入了多少钱,建立了多少技术平台。而是决定于是否形成有利于创新活动开展和科技人员和企业的潜能充分发挥的制度安排、政策环境和文化氛围,想要加快新药研发进程,就必须坚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完善新药研发过程中的相关政策。,通过公开、透明的协作与转化的转化医学研发模式发展创新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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