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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与利尿药合用 可引起肾损害

2013-09-27 11:19:1439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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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有些药物的不合适配伍会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有些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当应用一种药物疗效不佳时,就需要选择其他的药物进行合理的配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配伍都是合理的,有些配伍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有些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还有些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乃至危害病人等。以下介绍一些常见的配伍禁忌。

  1.β-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因此,二者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

  2.β-内酰胺类药物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如:氨基糖苷类、氨基酸、红霉素类、林可霉素类、维生素C、碳酸氢钠、氨茶碱谷氨酸钠等。因此,输液时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药物,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3.氟氯西林勿与血液、血浆、水解蛋白及脂肪乳配伍。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也应注意。

  4.头孢菌素类(特别是第一代头孢菌素)不可与高效利尿药(如速尿)联合应用,防止发生严重的肾损害。青霉素类中的美西林也不可与其配伍。

  5.头孢西丁钠与多数头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应用可致抗菌疗效减弱。与氨曲南配伍,在体内外均起拮抗作用,与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红霉素、万古霉素等,在药效方面不起相互干扰作用。

  6.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具有耳毒性(如红霉素等)和肾毒性(如强效利尿药、头孢菌素类、右旋糖苷类、藻酸钠等)的药物配伍,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强。本类药物之间也不可相互配伍。

  7. 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两者联合应用,可致茶碱血浓度的异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应进行监测茶碱的血浓度,以防意外。此外,本类药物对酸不稳定,因此,在5%-10%葡萄糖输液500ml中,添加维生素C注射液(含抗坏血酸钠1g)或5%碳酸氢钠注射液0.5ml使pH升高到6左右,再加红霉素乳糖酸盐,则有助稳定。另外,β-内酰胺类药物与本类药物配伍,可发生降效作用;与口服避孕药合用,也可使之降效(因本类药物可阻挠性激素类的肠肝循环)。克拉霉素可使地高辛、茶碱、口服抗凝血药、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三唑仑均显示更强的作用,对卡马西平、环胞霉素、己巴比妥、苯妥英钠等也可有类似的阻滞代谢而使作用加强。本类药物与β-内酰胺类药物配伍,一般认为可发生降效作用。此外,氟喹诺酮类也可抑制茶碱的代谢。

  8.去甲万古霉素与许多药物可产生沉淀反应,因此含本品的输液中不得添加其他药物。克林霉素不宜加入组成复杂的输液中,以免发生配伍禁忌;此外,本类药物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可联合应用。磷霉素与一些金属盐可生成不溶性沉淀,勿与钙、镁等盐相配伍。

  9.抑制肠道菌群的药物可抑制柳氮磺吡啶在肠道中的分解,从而影响5-氨基水杨酸的游离,有降效的可能,尤以各种广谱抗菌药物为甚。

  10.呋喃妥因与萘啶酸有拮抗作用,不宜合用。呋喃唑酮有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可抑制苯丙胺等药物的代谢而导致血压升高;使用本品期间,食用含多量酪胺的食物,也可有类似反应。

  (作者:李子浩  工作单位:上海复美益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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