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凡例中对常用的8个贮存条件作了解释。
(1)避光: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2)密闭:将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3)密封:将容器密封,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4)熔封或严封: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防止空气和水分进入并防止污染。
(5)阴凉处:不超过20℃。
(6)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
(7)冷处:2~10℃;生物制品及部分化学药品的贮藏温度习惯规定为2~8℃。
(8)常温:10~30℃。
除此之外,还有冷冻保存,中国药典未作规定,可参考执行美国药典贮藏规定的冷冻温度范围-10~-25℃,或按药品包装要求的冷冻温度贮存。
有些药品的贮存条件可以有多项要求,如卡莫司汀及注射液分别采用“遮光,严封,在冷处保存”和“遮光,密闭,在冷处保存”。
除另有规定外,常见制剂的一般贮存方法见表1-6。
表1-6 常见制剂的一般贮存方法
制剂贮存方法
片剂 密封贮存
注射液 熔封或严封后遮光贮存
酊剂 遮光密封,置阴凉处贮存
栓剂 30℃以下密闭贮存,防止因受热、受潮而变形、发霉、变质
胶囊剂 密封贮存,存放环境温度不高于30℃,湿度应适宜,防止受潮、发霉、变质
软膏剂、乳膏剂、糊剂 软膏剂、糊剂遮光密闭贮存;乳膏剂遮光密封,宜置25℃以下贮存,不得冷冻
眼用制剂 遮光密封贮存
丸剂 密闭贮存,防止受潮、发霉、变质
植入剂 遮光严封贮存
糖浆剂 密封,不超过30℃贮存
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 凉暗处贮存,避免曝晒、受热、敲打、撞击
膜剂 密封贮存,防止受潮、发霉、变质
颗粒剂 密封,干燥处贮存,防止受潮
口服溶液、混悬剂、乳剂 遮光密封贮存
散剂 密闭贮存,含挥发性药物或易吸潮药物的应密封
耳用制剂、鼻用制剂 密闭贮存
洗剂、冲洗剂、灌肠剂 洗剂密闭,冲洗剂严封,灌肠剂密封贮存
续表
制剂贮存方法
搽剂、涂剂、涂膜剂 遮光密闭贮存
凝胶剂 遮光密封,宜置25℃以下贮存,防冻
贴剂 密封贮存
本文摘自化工化学出版社出版,戴德银、黄茂涛、张德云主编的《常见病用药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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