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总局10月8日发布通知,组织开展国家药品GSP检查员遴选工作,共140名,将对全国12835家药企开展检查!
据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检查员队伍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药品GSP检查员遴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现任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直属监管事业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药品流通监管及相关检查工作经历;
(三)品行端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分;
(四)能够正确理解并掌握药品GSP流通监管法律法规,并能准确运用于检查实践;
(五)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六)服从选派,能按要求参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的药品GSP现场检查工作;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检查工作;
(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九)参加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以来组织的检查员培训的人员优先推荐;
(十)参加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4年以来组织的飞行检查的人员优先推荐。推荐名额及入选程序
(一)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推荐范围及条件统一组织推荐工作。
(二)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核合格后,聘任为国家药品GSP检查员,并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查中心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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