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举报线索,我部现公布第六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
为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让社会各界明辨真相,避免受骗上当,民政部在现有职权范围内,积极采取措施,自2016年3月以来分批次公布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6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活动必须遵守这部法律的规定,否则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曝光台将继续更新“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社会公众可在线检索,亦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在民政部依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举报邮箱:mjjzfb@sohu.com
以下是与医疗行业有关的名单。
136.中华医学研究会
137.中国医院管理学会
138.中国医院学会
139.中国医院管理研究会
140.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141.中华医学国际发展联合会
142.中国医疗卫生协会
143.中国医师联合会
144.中华学生爱眼工程促进会
145.中国中药企业管理协会
146.中国医药行业管理协会
147.中国医疗器械贸易行业协会
148.中国医疗机构协会
149.中国药品零售企业协会
150.中国药品零售管理协会
151.中国制药行业协会
152.中国医疗整形美容协会
153.中国食品药品行业协会
154.中国兽药企业协会
155.国际健康健美长寿学研究会
156.中国健康产业协会
157.中华健康产业协会
158.中国营养协会
159.中国长寿工程基金会
160.世界养生委员会
161.中国健康促进协会
162.中国尿疗协会
163.中国健康管理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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