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大限将至!其中引人注目的当属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零售药店能否在这场认证大潮当中存活下来,执业药师的配备显然成为关键。
GSP大限将至 执业药师供需严重失衡
按照新版GSP的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家药店至少配备有一位执业药师,信息系统建设、药品储存条件等各方面有严格规范。未达到者2016年1月1日起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中心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全国注册执业药师234456人,注册总人数较2014年底增加67952人,环比增加13572人,其中社会药店共有195539人,较2015年8月增加13032人。
此前,CFDA发布的《2014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指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452460家,其中法人批发企业11632家、非法人批发企业1642家;零售连锁企业4266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171431家;零售单体药店263489家。按照每家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的需求,执业药师明显供不应求,供需严重失衡。
广东成第三季度执业药师注册排头兵
数据显示,2015年9月,全国注册执业药师23万余人。执业药师注册总人数前十位的省市为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河南、河北、安徽、四川、辽宁、湖北。继7月份和8月份之后,广东省再次成为榜首,成为本季度的排头兵。其中,在地域分布上,执业药师集中注册于东部地区。注册于东部地区123321人,中部地区63481人,西部地区47654人,分别占注册总数的 52.6%、27.1%、20.3%。
执业药师注册前十位省市
执业药师注册分布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注册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社会药店、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为2945人、33298人、195539人、2674人,生产领域注册减少20人,其它领域分别环比增加496人、13032人、64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社会药店、医疗机构中执业药师的注册配备率分别为38.2%、201.0%、44.6%、10.1%。
重庆市、福建省、天津市药品生产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率分别为177.8%、109.7%、106.8%;云南省药品批发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率达到518.7%;上海市、天津市社会药店中执业药师配备率为137.6%、116.1%;河南省注册于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337人,环比增加12人。
1995年至2014年底,我国累计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413662人,其报考时工作单位分布情况如下:
医院110113人、其他医疗机构(卫生站、保健院、计生服务站、门诊部等)63681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厂、药业等)64938人、药品批发企业(医药、药材公司等)47334人、药品零售企业(药店、药房、连锁公司等)112459人、药品检验机构4040人,高校、学院、研究所6829人、药品监管(医药办、卫生厅等)1343人,其他(保险中心、医疗器械、未知等)29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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