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乌鲁木齐1358家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设备全部到位。即日起,首府所有零售药店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从出厂生产到末梢流通、使用,所有药品信息将一一录入终端电子平台,通过扫描“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以供查询。
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在每种药品的最小包装上附上一个电子监管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里面有药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实行电子监管的药店将统一配备电脑和扫描枪,以便读取电子监管码。扫码后,药品数据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软件进行识别和处理,一旦遇到某批次药品出现问题,可迅速查找并召回,及时堵截“问题药”。
“电子监管,关键是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药品从生产、出厂到批发、销售,进入一个闭环式的安全循环体系,实现全过程跟踪和监管,杜绝医药贩子上门推销伪劣药品的违法行径。”乌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电子监管涉及的药物主要包括血液类、注射针剂、心脑血管类、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四大类药物,“随着工作的开展,纳入电子监管范围的药物将不断增加”。
实行电子监管后,老百姓能查询药物详情吗?
乌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凡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都可通过手机下载“药品管家”这一软件,购药时,用该软件扫描药盒上标识为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条形码,就能查询到药品从“出生”到销售的全过程。一旦发现购买到问题药品,可随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目前,新疆共有零售药店6807家,其中乌市1358家。据了解,包括新疆在内,目前有12个西部省份47595家零售药店试点开展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终端试点工作。预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零售药店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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