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医疗系统系列商业贿赂案近期正集中审判,而两位受贿金额最高的医院院长在庭审中留下的两份反省及对医疗招标采购机制的建议材料,将医疗器械采购的灰暗地带曝光出来,揭开了该领域的“暗疮”。而通过此案的审理可以发现,我国高端医疗设备市场被国外品牌所垄断,在价格上具有强势话语权。这些国外品牌在争夺中国市场份额时,其代理、经销方式不仅影响了中国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的方式,更为医疗器械采购环节的商业贿赂埋下了隐患。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卫人委)的统计数据,2006~2009年,深圳市医疗卫生设备总金额年增长率为10.1%,至2009年深圳市医疗卫生设备总额为48亿元。而深圳市卫生统计年鉴(2010)显示,深圳市医疗卫生设备总金额已达到53.9亿元。其中,进口的医疗卫生设备达到36.7亿元,占总额约68%。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卫生统计年鉴(2010)显示,深圳市医疗卫生装备中百万元以上的几乎清一色源于进口、产自欧美,无论是数量上还是金额上,占比均达到99.9%以上。
在深圳医疗系统商业贿赂系列案件中,三名受贿金额最多的深圳医院原正副院长均在医疗器械采购环节收到巨额贿赂。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资料,孔德奇在担任深圳市龙岗区大鹏医院、平湖医院、横岗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和人事任用等过程中,收受贿赂324.2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妇幼保健院)原院长侯庆中、原副院长刘寿桃分别受贿100余万元,其中都涉及采购相关医疗设备时,为医疗器械代理公司产品“量身定做”设备参数,从而使该公司顺利中标的情节。
在庭审日,孔德奇和侯庆中各自提供了一份对现行医疗招标采购机制的建议书。孔提出,导致医疗器械商业贿赂客观原因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医疗设备利润空间很大。孔举例称,一台四维高档彩超市场招标价为350万元左右,总代理商的批发价220万元左右。而这正是2011年8月孔德奇一手促成的交易,事后该代理商送给孔德奇50万元“好处费”。其次,品牌代理公司之间存在陪标潜规则。最后,医院有权决定倾向某一品牌。
经营企业鱼龙混杂
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的易小姐告诉记者,从事医疗器械品牌代理的公司多如牛毛。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记者发现,包括医疗器械类在内的“货物类供应商”注册数达到12945家。
记者将统计年鉴中对深圳市各医院医疗卫生设备的统计情况,与深圳市受贿院长孔德奇的庭审资料对比发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共有五台价值百万元以上的医疗卫生装备,其中三台是在孔德奇“帮助”下完成采购的,而孔收受回扣70万元。
奇怪的是,庭审资料中显示,上述三台设备有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与孔德奇谈判的,有的却是个人借用某医疗器械经营公司的名义向医院出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混乱现状可窥一斑。
国外某著名品牌在中国的总代理商内部员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医疗器械本身专业性很强,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各个品牌和厂家生产出的产品多少有些不同,而医院有权决定自己使用什么样的产品,因此在参数设置上稍稍动点脑筋就可以完成有倾向性的采购。而同一品牌在一个地域往往只有一家代理商,这样避免了同一产品的竞争。
现行机制被指“漏洞”颇多
在记者看到的侯庆中长达8页的《在深圳市卫生系统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品牌招标采购运行机制的建议》中,侯详尽罗列了现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侯庆中指出,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有其自身特点:一是种类繁多、型号多样;二是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主要采取代理销售制,销售渠道短而窄,容易产生为某品牌“量身定做”的机会。
侯指出,现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卫生系统的医疗单位需求总和项目繁多;单项采购金额不大;医疗单位之间对某种设备需求相同,重复招标采购;可通用的一次性物品等消耗品各自为政,自行招标采购;医疗单位之间采购不够透明、信息沟通不够,造成购买价格不统一,滋生了医疗商业贿赂的土壤。
对于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机制的改进,孔德奇和侯庆中均认为应该由政府组成的招标机构先完成医疗器械厂商的入围招标,并且均将着力点放在取缔医院过大的自主决策权上。
孔德奇提出两条建议,第一条即成立市级医疗器械价格招标机构,由价格招标机构与总代理商谈判,要求它们按批发价提供医院选购相关产品。如果不能如愿,则进行末位淘汰竞价招标,这样,各品牌公司为了能入围,必然要把价格杀下去。第二条建议,是坚决取缔医院倾向某一品牌的权力。如能按上述方案实施,孔德奇认为,深圳市每年医疗设备采购估计能节约20%~40%左右(约3亿~6亿元),并且可以杜绝贿赂行为。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