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四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暂停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核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电字[2004]166号).主要内容是就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即将向社会公布,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将据此进行适当调整。

  为保证这项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国家发改委决定在新的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公布前,暂停对现行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核定及有关药品单独定价论证工作。在此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对现行政府定价药品核定临时零售价格。

(实习编辑:周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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