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广东、上海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在广告中任意扩大产品适应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一批药品暂停销售。
这些违法广告药品分别是:
贵州百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味和胃口服液”;
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公司生产的“海蛇痹宁胶囊”;
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今古活天麻胶囊”;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沉香十七味丸”;
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茸鞭丸”;
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十味珍珠丸”;
辽宁新世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脉强肾酒;
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咳喘顺丸;
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胶囊(今古活);
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痛灵酊等。
(责任编辑:赵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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