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连日来走访市内“百××平价大药店”、“××林”、“××堂”等多家药店发现,这些药店依然以降价前的价格售卖头孢拉定、头孢氨芐这两种抗生素,部分药店头孢拉定的价格,甚至要比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还要贵出近一倍。

  在石牌东路的百××平价大药店,药店工作人员向记者分别出示了名为“茂祥头孢拉定”和“君必清头孢拉定”两种胶囊,这两种药品均为250mg×12粒一盒,价格分别为13元和12.8元,而发改委第19次药品降价令中规定,该规格的头孢拉定最高零售价格为6.9元。

  当记者问及这类药品价格是否做过调整时,该药店的工作人员称“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一直都是卖这个价格。同样称不知道价格有调整的药店,仅在石牌东路还有另外3家。另一家药店的一位工作人员称,该店部分头孢拉定药品价格已经作出调整,但像一些头孢拉定药物依然定价11.9元,是因为“该药生产厂家在制药的时候用的原料特别好、工序也比别的厂家多”。

  这次价格调整为了保护一些质优价廉的老牌抗生素,对红霉素、土霉素等进行了价格微升,每粒的价格仍然不过几分钱。记者在多家药店咨询,很多售货员表示这种药早就不进货了,而在部分医院药房也存在同样现象。


  医院担心降价药消失

  记者走访了中山三院、华侨医院、广东中医院天河门诊部等几家医院发现,这些医院的药价已经按照国家发改委第十九次药品降价令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中山三院急诊科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就他平时开药的情况来看,平时对在本次药品降价名单中如头孢拉定这类药品的使用本来就不算多,因此影响不大。

  据前几次药品降价的经验,一旦药品价格下调,有药厂就会以种种理由停止供应降价药品、甚至干脆停产,导致医院进药无门。记者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中医院等多个药房部负责人处获悉,早在调价之前,药厂和医院签署了供货协议,保证了本年度的供货数量,“但是到明年1月份在招投标时,很可能一些便宜药就会‘人间蒸发’,这是医院无法控制的,也不想看到的。”省第二中医院药房部的负责人有些无奈。

  药厂怪招对付“降价”

  多次的药品调价,每一次均会引起药品生产企业的强烈反弹。一名药业销售人士透露,对于国家的降价令,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总有应对的措施,有些降价药品或者招标药品通过改变外包装或者更改规格,变相地涨价。有些药原来用的是塑料小袋包装,后来改成铝箔片,将原来一盒两板24粒改成两板12粒,规格一变就不在降价之列,变相地涨价。

  他说,每次药品降价后,市场上就冒出大批同类的新药代替“降价药”,往往只是换个包装、取个新名,重新打入医院,从而获得较高的价格保证企业利润。

  药品降价非治本之策

  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卫生厅联合多家单位将启动药品网上招标阳光采购工程,采取最高限价,不让特殊规格钻药品报价的空子,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望降低药品进入医院的价格。

  然而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并不是解决药价虚高的治本之策。药价虚高的根源在于“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使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发生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医院要生存,不可能放弃15%的药品价格利润,价格越高的药医院赚的钱越多;病人从医生手中拿处方,医生如果不自律开贵价药,病人也没辙。

  要从根本上解决医药价格问题,除了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监管政策,还应推进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业经营,在医药卫生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间开展竞争;在生产流通领域通过整合资源,逐步解决重复建设问题;在医疗保险领域通过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医疗费用约束机制。

(实习编辑:莫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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